公示-泰安路人防便民服务中心项目验收鉴定书118
发表时间:2021-05-10 09:00 项目类型 城市建设类-其他城建工程 建设单位 日照市人防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 / 监测单位 / 地理位置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 说明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等文件要求,日照市人防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开展了泰安路人防便民服务中心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于2021年5月9日在日照市人防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自主验收会议,成立了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组,验收组认为,项目建设过程中基本落实了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基本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本次验收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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